纪监委
一、监察工作职责
企业单位的监察工作,是企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单位的各项任务,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监察机构或监察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监察机关和LETOU党委的指示、决议和规定,根据上级监察机关和LETOU党委的部署开展工作,对LETOU的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2、监督检查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决定、命令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3、受理对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5、参与对职工的考核、评议工作。
6、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
7、对所属单位的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二、纪(监)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书记开展工作。
2、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和LETOU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根据分工抓好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制定LETOU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解、计划的实施和措施的落实,保证LETOU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完成。
4、主动了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向书记报告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
5、其它应由副书记完成的工作。